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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招聘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公告
(2009-9-7 上午 08:08:31)
  为了加强农村劳动保障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榆政办发[2009]32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发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岗位,招聘138名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主要职责
  根据榆林市政府办公室榆政办发【2009】32号文件下达我县协管员招聘高校毕业生指标138名。
  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1、深入所联系的村,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劳动保障、科普知识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
  2、对所联系村的劳动力状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家庭建立档案,分类掌握每个家庭的就业状况、就业意向、技能培训情况等,并向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情况,反馈全国各地各种用工信息,组织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参加技能培训。
  3、组织所联系村的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尤其是实施好“人人技能工程”,使每一名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后都能在一年内参加技能培训,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同时,要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年度计划和规划目标的完成,积极引导、推荐培训对象参加技能培训。
  4、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开业指导。
  5、经常性地通过网络和区乡科技服务机构搜集、整理、筛选一批适合本村推广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建立项目库,免费为村民提供项目推介和科普知识咨询服务。
  6、负责科普宣传栏的信息发布、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7、密切联系服务范围的农民,主动了解生产、加工、经营以及市场需求动态,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与反馈上报信息。
  8、充分利用上级科协组织提供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面向农民开展信息传递和技术咨询服务。
  9、负责联系所辖行政村被市区科协命名的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掌握其发展动态,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反映相关情况。
  10、负责承担相关科普活动站的日常事务,协助科普活动站负责人完成市区科协布置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1、负责做好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和发放等工作,协助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2、宣传、引导农村居民推广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2008年底前毕业的(入学前为绥德户籍),截止会议研究确定之日前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入库登记的各类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对入学前为绥德户籍毕业后户口落在县外,在发布招考公告之日后迁回的不予报考。对结婚在绥德,又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也可报考。
  报名结束后,再进行审查,对报名审查确认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知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0日—9月12日。
  2、报名地点:绥德县劳动服务科五楼(体育场大门侧面)
  3、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人才入库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给报名者当场拍照并摄像备查。报名完毕后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考试科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内容,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法学、写作知识、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知识等8个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教材》。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试场实行单人单座。考试结束后随即评卷,考试成绩公示3天。
  2、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政审体检
  考试成绩公示结束后,按照所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对象,对初选者进行政审。(对中专毕业后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初选对象在国家教育网站上进行学历查证),政审合格后,对政审合格的初选对象再公示三天,组织初选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五、聘用人员待遇
  农村劳动保障与科普协管员岗位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招聘的协管员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2009年暂定为每人每月850元,今后随全省最低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2、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给予补贴,个人不缴费。
  3、岗位工资补贴发放和社会保险补贴缴纳由劳务派遣机构代理。
  六、管理模式
  所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委托劳动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限暂定为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内聘用人员有合适的就业机会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三年期满聘用合同自行终止,空出的岗位可安置新增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协管员由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科协与乡镇双重管理,以乡镇考核管理为主,由乡镇提供住宿、办公等设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
  
   咨询电话:绥德县人劳局 5622169
   绥德县科协 5621351
  
  
  
   绥德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绥德县科协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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